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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5月1日)

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

1、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详细规定了供用水管理的多个方面。第三十三条规定,城市供水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供水企业需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只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从事供水活动。供用水合同由供水企业和用户依法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示范文本。

2、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章设施管理明确规范了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需定期检测和维护所管理的城市供水设施,确保其安全运行,这是条例中的第十三条规定。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维护用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及相关管理活动。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消防用水和各项建设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和《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供水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佰信物业服务中心怎么样?

济南市历城区佰信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112747827970A,企业法人王建成,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济南市历城区佰信物业服务中心的经营范围是:房屋、广告牌租赁(以上均不含融资性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济南高新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济南高新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531-81210067,公司邮箱jglcwy@16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4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1条。

济高绿城物业是绿城物业的子公司。济高绿城物业是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分公司旗下品牌。济南高新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济南高新控股集团和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合作携手成立的合资公司。

好。济南高新绿城物业员工特别负责任,想的特别周到,为业主解决好多后顾之忧。济南高新绿城物业是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成立的合资公司,效率也很高。

济南济高海棠郡产权年限:普通住宅70年,洋房70年。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用地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用地年限为40年。济高海棠郡位于高新科航路以南,科文路以北,三星路以东,春博路以西,由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物业公司是济南高新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类型:住宅, 装修状况:毛坯。

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分工

宋爱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会务物业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分管会务物业管理处、生活服务处。徐 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分管节能监督处。董怀敏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和市直单位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分管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房管处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

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人员编制情况如下:该机构拥有事业编制115名,旨在支持其日常运作。在领导层,设有局长1名,副局长5名,确保了管理的有效性。同时,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主任职位为副局级,有2名副主任,级别为正处级,他们的职责是监督和协调资产管理工作。

综合管理处:负责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商务设施管理、办公用房分配、伙食生活保障、接待场所管理、会务服务保障等,以及市领导交办的相关服务工作。建设管理处(挂房管处牌子):参与审核机关项目计划,负责项目规划和建设,管理市直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办公用房拆迁维修改造。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案

1、济南市为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制定了一套详细的管理办法,旨在保障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业主权益。维修资金主要用于保修期满后对这些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适用于市区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售后公有住房等。

2、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3、年,《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济政办发〔2010〕65号”,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的。

现在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上涨物业管理费需要百分之多少的业主同...

1、有10万平方米面积的业主同意)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两个“同意”必须具备。

2、即要求双过半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可以不召开业主大会,这个就比较困难。建议你:如果物业公司有做的不到位的,你可以提出意见。或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中心进行投诉。要求改正。

3、更换物业公司的条件具体规定如下: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因为物业公司管理不作为,可以重新选聘,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到期了。《物权法》作出明确规定,业主有权更换物业。

4、更换物业公司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5、交纳物业管理费;若物业费要提价,须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也就是说要经物业区域内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所以,你的在小区的物业企业若没经业主大会表决,随意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是不合理的,是违规的。

6、法律主观: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费的规定是:物业费是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负责小区安全、环境卫生的费用,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当与服务水平相适应。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